如何取得司法救济?——检察官公益讲座让人豁然开朗

时间:2005年12月25日  作者:陈丽华;蒋爱云  来源:《南宁晚报》  浏览:20424

  有困难找警察有纠纷上法院,那什么事情该找检察院呢?”昨日上午,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下社区的近百名居民以及社区的工作人员在西乡塘区图书馆里认真地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法学硕士覃兴盛讲主题为“检察机关与百姓生活的司法救济·公益讲座后,豁然开朗。 

   此活动是由南宁市图书馆,南宁市西乡塘区文体局、西乡塘区图书馆、西乡塘区新阳下社区联合举的,旨在做好深入普法学习宣传,让广大的社区居民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机构、作用、基本办案程序以及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该如何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并取得检察机关司法救济等。

   据覃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有一个专门负责控告申诉的部门,凡涉及检察机关的,只要申诉到检察院,有管辖权的单位都要认真进行复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错多少纠正多少,完全错了完全纠正。对于涉及公安机关或法院的,检察机关也都要认真进行审查;属于公安机关该立不立、涉赚违法办案等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检察机关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正确,给当事人解释清楚;如果认为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的申诉,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后,对法院判决正确的,给当事人解释清楚,让他们服判息诉;对法院判决有明显错误或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

   在听了覃检察官的讲座后,来自新阳下社区的李大爷可高兴了,觉得眼前突然一亮,他以前总以为检察机关处理的事情都不关自己的事,没想到遇到法律上的问题不但可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还可向检察机关取得司法救济呢! 

0

 


 欢迎访问南宁市图书馆网站,为保证浏览效果,请使用支持html5和css3的浏览器:IE 9+ 、Firefox 4.0 + 、Chrome 10 + 等访问。
关闭